招 标 公 告
日期:2019年5月6日
招标编号:207GD-2019-ZY-013
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拟对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预应力管桩施工进行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预应力管桩施工。
2、招标人: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
3、建设规模及范围:
一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290万元(不含税),K0+000-K17+606范围内预应力管桩施工;
二标段: 招标控制价为166万元(不含税),K39+511.46-K44+233.21范围内预应力管桩施工;
五标段:招标控制价为247万元(不含税),K44+233.21-K51.110范围内预应力管桩施工;
本项目工程主要包含场地清理、压装机定位、压桩、桩身连接、桩头处理、桩机移位、配合试验检测等施工,具体详见图纸(以电子版形式发放)及工程量清单(附件一)。
4、工期:36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设备、业绩要求:
①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完成工程施工的相应能力;
②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武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分供方黑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报名人员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于 2019 年 5月 6 日至 2019 年 5 月 10 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7:00时,到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地址)领取。
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三个标段同时投标,但仅允许中标1个标段,若投标人在三个或以上标段同时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则将确定其为招标控制价较大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在其他标段中则被定为最后一名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
四、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5 月30 日 14:0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时间段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网:http://www.whszlq.com/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程羽一
电 话:13545046699
附表一:工程量清单(一标段)
序号 | 工程计价细目 | 单位 | 数量 | 增值税税率 | 不含增值税单价(元) | 含增值税 单价(元) | 不含增值税合价(元) | 含增值税 合价(元) | 工作内容 | 价格组成 | 备注 |
205-1-p | 预应力管桩(直径40cm、壁厚6cm) | m | 80614.4 |
|
|
|
|
| 1、震动打桩机定位; 2、打桩; 3、桩身连接; 4、桩芯混凝土浇筑、养生; 5、桩头处理,桩帽钢筋制安、模板安拆、砼浇筑、养生、成品桩帽运输、桩帽安装、连接锚固等; 6、打桩机移位; 7、原材料及半成品的卸货、二次转运、储存等; 8、其他相关的辅助工作等施工全过程。 | 1、与完成本项内容的所有材料(如管桩、桩帽钢筋、桩帽混凝土、管桩焊接材料、绑扎材料、桩心混凝土等)均由乙方自备,费用包含在单价中。 2、与完成本项内容的所有制作、运输及安装设备(如震动打桩机、发电机等)、设备进出场等所有设备费用及相关的电力、用水、燃油等费用均含在单价中。 3、与完成本项内容的所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劳务人员及安全等辅助用工的费用包含在单价中。 4、与完成本项内容的乙方所有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等费用包含在单价中。 5、工程量的核定原则:按公程计量规范及本项目业主下发的技术规范核定完成工程量。 |
|
工程量清单(二标段)
序号 | 工程计价细目 | 单位 | 数量 | 增值税税率 | 不含增值税单价(元) | 含增值税 单价(元) | 不含增值税合价(元) | 含增值税 合价(元) | 工作内容 | 价格组成 | 备注 |
205-1-p | 预应力管桩(直径40cm、壁厚6cm) | m | 10070.6 |
|
|
|
|
| 1、震动打桩机定位; 2、打桩; 3、桩身连接; 4、桩芯混凝土浇筑、养生; 5、桩头处理,桩帽钢筋制安、模板安拆、砼浇筑、养生、成品桩帽运输、桩帽安装、连接锚固等; 6、打桩机移位; 7、原材料及半成品的卸货、二次转运、储存等; 8、其他相关的辅助工作等施工全过程。 | 1、与完成本项内容的所有材料(如管桩、桩帽钢筋、桩帽混凝土、管桩焊接材料、绑扎材料、桩心混凝土等)均由乙方自备,费用包含在单价中。 2、与完成本项内容的所有制作、运输及安装设备(如震动打桩机、发电机等)、设备进出场等所有设备费用及相关的电力、用水、燃油等费用均含在单价中。 3、与完成本项内容的所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劳务人员及安全等辅助用工的费用包含在单价中。 4、与完成本项内容的乙方所有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等费用包含在单价中。 5、工程量的核定原则:按公程计量规范及本项目业主下发的技术规范核定完成工程量。 |
|
工程量清单(五标段)
序号 | 工程计价细目 | 单位 | 数量 | 增值税税率 | 不含增值税单价(元) | 含增值税 单价(元) | 不含增值税合价(元) | 含增值税 合价(元) | 工作内容 | 价格组成 | 备注 |
205-1-p | 预应力管桩(直径40cm) | m | 14684 |
|
|
|
|
| 1、震动打桩机定位; 2、打桩; 3、桩身连接; 4、桩芯混凝土浇筑、养生; 5、桩头处理,桩帽钢筋制安、模板安拆、砼浇筑、养生、成品桩帽运输、桩帽安装、连接锚固等; 6、打桩机移位; 7、原材料及半成品的卸货、二次转运、储存等; 8、其他相关的辅助工作等施工全过程。 | 1、与完成本项内容的所有材料(如管桩、桩帽钢筋、桩帽混凝土、管桩焊接材料、绑扎材料、桩心混凝土等)均由乙方自备,费用包含在单价中。 2、与完成本项内容的所有制作、运输及安装设备(如震动打桩机、发电机等)、设备进出场等所有设备费用及相关的电力、用水、燃油等费用均含在单价中。 3、与完成本项内容的所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劳务人员及安全等辅助用工的费用包含在单价中。 4、与完成本项内容的乙方所有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等费用包含在单价中。 5、工程量的核定原则:按公程计量规范及本项目业主下发的技术规范核定完成工程量。 |
|
备注:1.报价增值税税率为9%。
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
207国道公安县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