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日期:2019年3月29日
招标编号: 207GD-2019-QT-012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工程保险
2、招标人: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3、招标范围: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4、服务内容: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出具保单,并严格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履行保险人义务,承担保险责任,提供保险服务,同时享有保单约定的权利
5、保险期限:从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工程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其省级分公司,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与本项目相关的保险业务的资格。
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投标人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资本金系外币的,以招标文件发出截止日中国人民银 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为准。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类似业绩;
4、信誉要求: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3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
5、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类似的保险工作从业经历。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利害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19年3月29日至2019年4月3日每日08:00时至18:00时,到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的截止时间为2019 年4月23日11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时间段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武汉市蔡甸区新天大道661号),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拟于以下网站发布:
①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网:http://www.whszlq.com/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程羽一
电 话:13545046699
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
207国道公安县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