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日期:2019年1月1日
招标编号:207GD-2019-ZY-002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粉喷桩专业分包
2、招 标 人: 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3、招标内容及规模:粉喷桩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工期:具体以甲方通知开工日为准至全线粉喷桩验收合格时止。
5、标段:一标段:K0+000-K17+666范围内粉喷桩施工、二标段:K17+666-K27+791.644范围内粉喷桩施工、三标段:K27+791.644-K39+511.46范围内粉喷桩施工、四标段:K39+511.46-K44+233.21范围内粉喷桩施工、五标段:K44+233.21-K51.110范围内粉喷桩施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开标前须为我司《合格分供方名册》入库单位;
2、投标人近三年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资质、人员、设备、业绩要求:
①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完成工程施工的相应能力;
②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投标人出具近2年(2015年12月28日 -2017年12月28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③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12月28日 -2018年12月28日)具有一项类似项目工程施工经验(含在建),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
④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3年(2015年12月28日 -2018年12月28日)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⑤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相关证件,有类似施工经验;
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开标之前完成本公司《合格分供方名册》的入库工作,否则,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 月 8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人身份证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领取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投标人可选择 5 个标段递交投标文件,但仅允许中标1个标段(如中标多个标段,则由投标人优先选择中标标段,未选取的标段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
四、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22 日 14:3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时间段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程羽一
电 话:13545046699
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
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