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20年10月26日
招标编号:207GD-2020-ZY-10
根据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采购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现由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我方)对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合作方。项目资金来自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100%,该项目一包件控制价(不含税)为721万元、二包件控制价(不含税)为2689万元。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现我方诚邀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
2.招标人: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3.招标内容及控制价:
一包件:招标控制价为721万元(不含税),K7+780-K17+606范围内交通安全设施施工;
二包件:招标控制价为2689万元(不含税),K0+000-K7+780、K17+606-K51+110范围内交通安全设施施工。
本项目工程主要包含波形护栏、标准标线施工,具体详见图纸(以电子版形式发放)及工程量清单(附件一)。
4.工期:一包件153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二包件213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武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分供方黑名单;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完成工程施工的相应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0月30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7:30时,到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2.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3.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网:http://www.whszlq.com/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程羽一
电 话:13545046699
监督举报电话:027-84922336(监察审计部座机)
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201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