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临时用电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0年09月07日
招标编号:207GD-2020-ZY-09
根据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采购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现由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我方)对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临时用电专业分包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合作方。项目资金来自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100%,该项目315KVA箱式变压器单台控制价(不含税)为30万元,160KVA台式变压器单台控制价(不含税)为17万元,箱变315KVA线路搭设控制价(不含税)为每米250元,台变160KVA线路搭设控制价(不含税)为每米250元。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现我方诚邀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临时用电专业分包。
2、招标人: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3、招标内容:暂定315KVA箱式变压器2台(线路搭设820m)、160KVA台式变压器1台(线路搭设100m)。
4、工期: 单台变压器从接到甲方施工通知到通电时间共40 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武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分供方黑名单;
2、投标人具有投标人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级别资质,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四级或四级以上级别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1名,需提供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证件。其他人员及机械配置需满足本工程施工的进度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11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7:30时,到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2.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3.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网:http://www.whszlq.com/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程羽一
电 话:13545046699
监督举报电话:027-84922336(监察审计部座机)
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0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