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日期:2019年9月18日
招标编号:207GD-2019-CG-16
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拟对 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波纹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波纹管采购
2、招标人: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3、招标内容及规模:
材料名称 | 标包号 | 项目名称 | 型号 | 暂定招标数量(m) | 暂定交货地点 | 备注 |
波纹管 | BWG-01 | 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波纹管采购 | Ø内50mm | 33000 | 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施工现场 | / |
Ø内55mm | 170000 |
Ø内80mm | 140 |
Ø内90mm | 52000 |
Ø内100mm | 17000 |
内70*19mm | 45000 |
内70*25mm | 33000 |
内90*25mm | 7000 |
注:(1)上述标包数量暂定,后期以实际供应为准;招标人在供货过程中,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的调整,中标人不得以实际供应数量发生变化而提出调整合同核心条款的主张。
(2)预计供货周期:547日历天,具体供货周期以实际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武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分供方黑名单中。(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涵盖建筑材料销售),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子/母公司、或存在占/控股与被占/控股关系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5、投标人或其代理的生产厂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6、本次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22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7:00时,到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地址)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10:0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时间段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2、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3、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拟于以下网站发布:
①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网:http://www.whszlq.com/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张宏斌
电 话:188 2704 4526
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207国道公安县埠河至南平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2019年9月18日